海南出新规向违反师德行为“亮剑”

2017-02-08 08:26:15|来源:新华社|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海南省近日出台《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有偿补课、体罚学生、收受礼品礼金、不公正对待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根据这一细则,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等财物或让学生及家长支付应由教师本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等15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应受到相应处分。

  有上述行为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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