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认 以后不用重复检查了

2017-07-10 11:52:49|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医联体要覆盖全省每个市县。”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提出,每家省属医疗机构必须牵头组建至少1个省域医联体,通过以大带小、以城市带动农村,形成支持实行分级诊疗医疗机构的结构和布局。

  所有公立医院纳进医联体

  该方案提出,2017年,在全省所有市县启动县域医联体建设;在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海口、三亚、儋州)开展市域医联体建设;省属医院开展省域医联体建设试点。

  到2018年,在市县建成多种形式、有序运行的县(市)域医联体,80%市县实施县乡村一体化医联体管理模式。建成3个有明显成效的省域医联体。

  到2020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联体,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目标: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力争达到65%;居民两周患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率达到70%。

  统一质控标准检查结果互认

  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

  各市县进一步明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院病诊目录和药品目录,便于双向转诊。对上级医院诊断明确、治疗方案确定、病情稳定的慢性病以及病情稳定的其他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应当转至医联体下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医联体内部确保预约转诊优先诊疗、住院,提供转诊入院时的绿色通道、先诊疗后结算的便捷服务。

  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签约患者提供不超过2个月用药量的长处方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基层和上级医院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

  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统一质控标准,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互认检查检验结果,减少重复检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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