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要主动救助

2017-07-20 10:36:44|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杜娜

  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三亚日前创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将“门前三包责任制”与救助工作结合,实行首见责任制,前移管理关口,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三亚各住宅小区、商铺、市场、机场、车站、工地、医院等“门前三包”单位的责任人为首见责任制的责任人,各单位、机关“门前三包”区域,城市主干道、公园等场所则由相关职能部门担任首见责任制的责任人。

  三亚将进一步梳理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职责,分类管理,以公安机关、综合执法部门的街面执法权力为基础,民政部门的兜底救助职能为依托与支撑,联合卫生、交通等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形成“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的工作模式,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范畴,形成定期检查、督导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有效救护该类人员,并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打击。

  此外,三亚进一步明确,由于贫困、疾病、残疾等导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因失业、走失等因素导致临时困难,愿意接受帮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由民政部门对其进行救助;对在本地流浪乞讨的无法定监护人在场且愿意接受救助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进行救助;对在本地流浪乞讨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其他愿意接受救助且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由民政部门设立的救助管理站负责救助。对不愿意接受救助且故意影响市容市貌或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由公安机关、城管部门进行处置。

  发现流浪乞讨人员

  首见责任制责任人该怎么做:

  应主动对其进行救助,并告知三亚市救助管理站

  对不提供基本信息、不接受救助的,可予以劝离

  对影响市容市貌、妨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应上报辖区综合执法部门

  对强讨硬要的,应向110报警,由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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