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 接受社会监督

2017-07-21 10:12:12|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杜娜

  原标题: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 标识张贴工作本月底前完成

  末尾有图【时政】【即时快讯】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 接受社会监督

  省直机关车改保留配备的公务用车17日起实行统一标识管理。海南日报记者袁琛 实习生陈斯华 摄

  记者20日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监督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便于社会监督,我省从7月17日起,开始对省直机关车改保留配备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管理。

  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务用车标识分为“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行政执法”三种。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的车辆包括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业务用车和实物保障用车等。张贴“执法执勤”标识的车辆包括公安(含交警)、检察院、法院、司法、工商、地税等11个执法执勤部门的执法执勤用车。张贴“行政执法”标识的车辆包括我省11个执法执勤部门以外的各级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车辆。

  据介绍,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于7月底前完成。(记者 李磊)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