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对新建居住建筑限高

2018-01-09 11:03:30|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孟慧

  城镇风貌是三亚打造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的“面子”。记者8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日前发布了《三亚市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该市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不得高于80米,农村新建住房不得超过12米。

  根据《细则》,确需布置较高建筑物,临近山体的建筑最高不得超过山脊线高度的1/3;建设标志性建筑确需超过规定建筑体量尺度要求,应当组织深入论证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村庄内新建住房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

  建筑风格上,根据地域风貌、民俗特色、时代特征、生态节能等因素确定,并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的功能定位与周边环境,应采用骑楼、柱廊、阳台等体现热带滨海特色的建筑构建形式。现代风格建筑顶板高度不大于36米,应当采用坡屋顶形式。建筑色彩上,单栋建筑主要色彩不宜超过2种,同一组建筑的主要色彩不宜超过3种。

  三亚在建设项目绿化方面也提出要求,居住、文化设施、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建设项目绿地率不得低于40%。建设用地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的住宅项目或以住宅性质为主的综合用地项目,应临城乡道路布置不小于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的公共绿地(广场),并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记者 徐慧玲)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