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海南消息:根据省公安厅关于严格查处严重交通违法的指示精神,10月12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特别是“两客一危”、重中型货车、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依法顶格处罚,该行政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坚决杜绝规避记分、应罚不罚、应拘不拘、应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等行为。
通知强调,对以下几种重点情形一律进行行政拘留: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相关牌证、标志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通知要求,重点加大对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惩治力度。对运输单位的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叠加处罚;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的,要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款五百元,不能当场整改的,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驾驶人,处一百元罚款,由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注销其驾驶证,一律移交派出所或治安部门予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对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除对驾驶人依法罚款、记分外,还要抄告客运车辆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查处运输车辆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驾驶员存在逃避检查、阻扰执法情形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据统计,自今年1月份以来,海口交警部门共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5多万起,其中行政拘留58人,暂扣驾驶证2265本,吊销驾驶证240本,查扣“四类”重点违法车辆5722辆,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115起,其中酒后驾驶844起,醉酒驾驶271起。(供稿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陈世清 李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