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前,我省总体上实现行政审批“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
足不出户可办理户口护照驾照
省政府近日印发的《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总体上实现我省行政审批‘不见面’是原则,‘见面’是例外。”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今天对《方案》解读时表示,这是我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便民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中“不见面审批”办理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一号申请、系统认证、一网审批、全程网办、快递送达。也就是说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审批部门办理一个事项,从申请到拿到办理结果全过程不见面、不跑腿。
另外,审批结果也将“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结果‘一窗口’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在各级政务大厅设立快递业务办理窗口,集中办理审批结果递送、核验材料原件收发,打通‘不见面’服务最后‘一公里’。”该负责人说。
公安行政服务方面也将推行“不见面审批”,内容包括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方案》还要求,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将财政非税收缴纳入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实现在线收费,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在互联网上办理各种审批涉及缴费问题,减少来回“跑腿”。
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对各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包括加快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整合,消除“信息孤岛”,形成统一事项目录库、证照目录库,实现自然人、法人基础信息共享、用户认证信息交互、证照信息共享、办件信息交换。《方案》还要求,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我省将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逐步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广到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工作中。
什么是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
依托互联网,通过全省统一的“一张审批网”实施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全程网办”,实现群众、企业办事“零跑”。申请人通过实名注册、网上申请、网上上传申报材料并承诺材料真实性的方式办理事项,审批部门在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即可在承诺办结的时限内审核办结,并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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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
各级政务服务门户网站提供人工客服与智能客服相结合的咨询服务,服务对象在事前、事中、事后均可“有疑就问”,相关政务服务机构“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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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认证
申请人以实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用户信息。通过发放和使用 CA 证书或通过与省电子证照库、省法人库、人口库以及公安、社保、银行等第三方数据比对,确定申请人身份;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事项,实现“一号注册、各地互认、全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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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
实名认证的用户签订对材料真实性负责的电子承诺协议,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办理事项,上传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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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审核
行政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在线审核把关。可采取“信任在先、容缺受理、网上预审、事中事后补齐补正”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需要核对原件的,可通过快递邮寄方式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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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结
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审核情况,作出行政决定、发放证照,通知申请人;打印和拷贝电子文档,做好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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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送达
各级政务中心在办事大厅设立快递业务办理点,将行政决定文书或证照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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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反馈
审批事项办结后,由申请人对审批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在线评价,按照“非常好、好、良好、一般、差”五个档次反馈评价意见
工作目标分“四步走”
2017年12月:30%以上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
2018年6月:70%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
2018年12月:80%审批事项实现“不见面审批”
到2019年:
将推进标准化建设
制定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
完善“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
建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深入研究存在问题
改进薄弱环节
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省级权力清单 10张 1995项
行政许可清单 294项
行政处罚清单 853项
行政强制清单 74项
行政征收清单 29项
行政给付清单 14项
行政检查清单 92项
行政确认清单 135项
行政奖励清单 63项
行政裁决清单 9项
其他权力清单 432项
实施范围
范围:省、市县、乡镇 事项:审批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方案》明确,除三沙市外,省、市县、乡镇(区)三级行政部门,包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同时开展“不见面审批”。《方案》还将乡镇(区)列入实施范围,让更多基层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不见面审批”,切实方便基层群众办事
此外,各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或提供服务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如不动产登记中确需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将纳入“不见面审批”
海口三亚相继开展
“不见面审批”试点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
省、市县按全程网上办理的要求梳理出“不见面审批”事项812项,其中省级134项,市县678项
7月10日,省级15个单位48项行政许可事项开展“不见面审批”试点,3个月时间办结6114件
8月16日以来,海口市101项审批事项开展“不见面审批”
9月1日,三亚市发放首张“不见面审批”证照,之后将陆续推出141项“不见面审批”事项
改革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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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国务院出台了《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对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推进网上办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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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明确要求:
加快“放管服”改革
发挥省直管市县体制优势,推进综合审批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最大限度便民服务
推广行政服务“极简审批”试点经验,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全面实施“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审批”等制度,打造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加快“多证合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分类推进跨领域、领域内和海洋综合执法 (记者 刘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