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环境质量继续领先全国 海口空气质量名列第一

2016-11-30 11:27:13|来源:海南日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

  海南省环境质量继续领先全国

  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在11月30日上午举行的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海南省委常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毛超峰就2015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报告。

  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海口市在全国74个空气质量重点考核城市中名列第一,水环境、土壤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

  针对去年我省空气质量,报告中指出,2015年全省(不含三沙市)空气质量总体优良,18个市县达标率100%;优良天数比例97.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2%,中度污染天数比例0.1%,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9、35、20微克/立方米,臭氧、一氧化碳年平均浓度分别为118微克/立方米、1.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四项指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和臭氧接近国家一级标准。

  对于去年我省水环境质量的状况,报告中指出,2015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断面比2010年提高7.1个百分点。全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2.9%。开展监测的29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省近岸海域监测站位水质优良率92.8%。此外,报告中还指出我省的土壤环境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均呈现总体优良态势。

  报告中指出,2015年,我省通过严把项目建设环境准入关、积极推进淘汰落后产能、狠抓污染减排、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严格执法监管等一系列措施,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四项约束性环境指标任务。

  报告中还提出了“十三五”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将重点抓好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深化环境保护制度改革、优化全省绿色发展的空间格局、强化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等七项工作,让我省继续保持“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全国一流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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