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海南频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032号)精神,近日,海南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据介绍,食盐价格放开后,当食盐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省价格主管部门可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或其它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保持食盐价格稳定。对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切实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海南省物价局供稿 王强/编辑)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