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放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017-01-11 16:13:04|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海南启动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为做好海南省2017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近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补贴发放工作,发放标准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据悉,此次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和范围包括有就业愿望的普通高等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家庭(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低保、残疾、助学贷款和贫困家庭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各院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集中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海南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以及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贫困家庭毕业生提供《海南省脱贫攻坚扶贫手册(贫困户)》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毕业生姓名)。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由所在院校严格把关、认真审验原件并加盖院校公章。另外,领取低保人与毕业生关系原则上为父子、母子、父女、母女(孤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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