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海南全省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工资、扶贫等究竟会有哪些新的变化,以下这些数据告诉你。
就业:2020年全省新增就业45万人
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就业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就业环境更加公平,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到202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
社保:实现与全国各省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在加强医疗管理、节约医疗费用、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基金结余适度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健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到“十三五”期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2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01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9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0万人。完善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实现与全国各省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人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创新和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探索实行公务员录用分类考试,完善基层和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录用制度,推进公务员录用考试信息化建设。完善公务员调任机制,推动实行公开遴选工作。健全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机制,改革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按国家部署适时推行事业单位职员制。完善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对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特殊岗位招聘给予政策支持。
工资:形成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
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收入的比重。实行与公务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配套工资政策。完善公务员奖金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落实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支付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在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和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代发工资等措施,巩固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
信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
大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实施“互联网+就业”、“互联网+社保”、“互联网+人才”行动,推动就业、社保信息服务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加快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大数据形成机制,建设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提升监管决策和管理服务水平;建设完善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相关政府部门、银行、定点医疗机构的数据协同共享,逐步建立互联网和社会化信息资源的获取途径。继续深化云计算平台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提升统计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便捷性与安全性。县级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
扶贫:加强就业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扶贫
实施四项扶贫政策:一是就业脱贫。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依托当地产业发展带动就业,采取提供用工信息、开展专场招聘会等措施,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和外出务工。二是技能脱贫。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力度,鼓励技工学院招收贫困家庭子女,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贫困家庭中有意愿的劳动力以及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免费进行职业培训,实现技能就业、技能脱贫。三是社保脱贫。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为抓手,实现贫困人口中法定人员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探索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倾斜的实施办法。四是人才脱贫。实施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深入开展“三支一扶”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