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决定免去陆俊华、李富林副省长职务

2017-01-20 09:19:39|来源:海南新闻网|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2017年1月19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海口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陆俊华、李富林的海南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会上还通过了其他任免名单。具体如下:

  决定免去:

  陆俊华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李富林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任命:

  黄胜春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胡曙光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奇志为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羊茂明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符建成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张成信为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吉星霖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巍、赵德君、王妙燕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李思阳为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亮为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彦青为三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旭为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佟莉莉为琼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方建华为文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建绥为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涛为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流为五指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翔为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唐论为澄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循表为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耿武为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志刚为屯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国为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杨为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俊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招霖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俊东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林志民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奇志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轶人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一哲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梁永平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罗葵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羊茂明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成信的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一敏、刘亚铭、王达优、陈招霖、张国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钟宁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胡俊东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记者 刘麦)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