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对11市县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

2017-02-16 10:07:32|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海南省教育厅决定,于2017年至2018年对万宁、定安等11个市县进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省级评估,并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认定,接受国家认定。

  根据海南省政府与教育部签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时间进度的通知》要求,海南省各县(市、区)要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截至2016年底,海南省尚有三亚市海棠区等11个县(市、区)没有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督导评估时间安排如下:2017年,对万宁市、定安县、临高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等5个县市进行省级评估;2018年,对三亚市海棠区、儋州市、东方市、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6个县(市、区)进行省级评估,并于当年8月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认定,当年年底接受国家认定。(记者 陈蔚林 通讯员 云慧明 实习生 陈卓斌)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