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拟审议法规17件 加强环保立法

2017-02-22 16:37:53|来源:海南新闻网|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2月22日上午,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作《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拟审议法规项目17件,批准法规项目4件,并将对32件法规项目进行跟踪,根据起草、调研论证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提请审议。

  加强重点领域、特色优势产业、生态环保和社会领域立法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相关立法,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拟制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时变通“五网”建设项目涉及部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关于停止实施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关于下放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和海南省通用航空管理条例,拟修改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二是加强特色优势产业立法,促进特色经济发展。拟修改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拟研究制定海南经济特区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种子管理条例等法规。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拟继续审议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拟研究制定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海南省辐射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法规。四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拟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海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拟制定海南省实施人民调解法办法。五是加强海洋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立法,推进海洋强省战略。拟研究制定海南省海上休闲渔业管理暂行办法。

  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省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和基础性等重要法规草案的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立法论证、协商机制,继续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积极开展法规通过前评估工作,扎实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立法专家顾问的智囊作用;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备案审查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对有立法权的市、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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