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第一天,三亚市天涯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因私设暗管违法排污等问题,被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使用、并处行政罚款十万元人民币,企业法人邢某也被公安部门带走接受调查。
日前,接到天涯区海水局、环保局举报,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通过明查暗访依法查处了位于天涯区马岭社区马亮路的“三亚天涯生猪定点屠宰场”未验先投、私设暗管排污环境违法案。经查,该屠案场建于1999年,投产于2000年,场区占地约1亩,建有可暂养50头生猪的猪舍、约100平方的生猪解剖车间、1台电动刮毛机、1台蒸汽炉、约60平方米员工宿舍、1套日处理30吨污水的污水处理设施。
2月14日凌晨5点,三亚市环境执法人员联合天涯区环保局、海水局工作人员对该屠宰场进行执法检查,查实了该屠宰场未验先投、私设暗管排污两种环境违法行为。该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环保部门处以该厂停止使用、行政罚款十万元人民币的处罚;环保部门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将该屠宰场法定代表人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3月1日下午,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向“三亚天涯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法人邢某下达处罚决定书,邢某在决定书上签字后被三亚市公安部门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悉,该案是三亚市移送环境违法当事人行政拘留的第一例。三亚市环境执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坚决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高压态势守护三亚的绿水青山。下一步,该局将牵头成立"三亚市环保协会",出台《三亚市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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