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海口市举行2017旅行社奖励政策新闻发布会暨宣贯培训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海口市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政府投入奖励金约5000万元,奖励对象范围由海口市扩大到在海南省内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分社。
据了解,奖励政策目的是鼓励旅行社企业招徕旅游客源,延长游客在海口的停留时间,促进海口及琼北旅游发展。此次《奖励办法》以“结果导向、终端控制”为新的奖励思路,抓住酒店住宿和景区游览两个消费终端,采用“住即奖、游即奖”的创新奖励方式,改变以往需同时满足酒店住宿和景区游览两个要求才可以获得奖励,并对旅行社获得奖励的条件和门槛有所放宽,如一日游、琼北游、高尔夫等专项产品的获奖限制条件均有所降低。(记者 邓海宁)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