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实现公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保障覆盖

2017-03-20 10:35:26|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记者在近日召开的海南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严收”工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破解医疗资源不足问题,省卫计委指定全省34家医疗机构对口支持全省公安监管、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目前我省实现了公安、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医疗保障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已完善了医疗保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实行对病残吸毒人员三级医疗救治模式。一、常见疾病所内诊治。去年11月以来,省卫计委全面承担起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和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要求34家对口支持协作医疗机构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置卫生所,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明确法人代表为对口支持医疗机构负责人,并落实相关责任,同时协作医院派驻有资质的医护人员24小时在卫生所值守,确保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小病诊治不出所;二、大病诊治有病房。各市县对口协作的二级医疗机构均设置监管病房,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患大病在医疗卫生所有限条件下无法治疗者可进入当地对口协作的二级医院监管病房住院治疗;三、危、重症患者就近分病区救治。按照辖区分布,分别在海口、三亚、儋州市6家三级医院设立专门的监管病区,保证被强制隔离戒毒病残人员患危、重疾病得到救治。

  据介绍,目前所有对口协作医院均与公安、司法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签订医疗支持协议,为被强制隔离戒毒病残人员就诊开通绿色通道,随到随诊及时救治。疾控部门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到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指导传染病防控及宣教。(记者 良子 特约记者 宋洪涛 通讯员 田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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