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重点加强对4类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主体将被重点监管,并被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近日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我省社会诚信建设。
激励机制
提供“绿色通道”减少“检查频次”
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等。同时,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工商、税务、质监、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物价、环保、海关等监管部门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
失信惩戒
信息共享四类失信行为将联合惩戒
《方案》指出,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重点包括:
1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2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3
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
4
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公开曝光严重失信企业实行市场和行业禁入
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行政性市场性约束和惩戒。建立行政许可申请人信用承诺制度,依法公示。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依法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加强对司法案件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
对严重失信主体,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及时在部门网站、“信用中国”和“信用海南”网站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出境等措施。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严重失信主体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双公示”)。
完善个人信用记录
建设省级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建立完整的个人信用记录数据库及联合惩戒机制,使失信惩戒措施落实到人。
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等
主要对象:公职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等职业人群
(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
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
重点领域:互联网、邮寄快递、电信、金融账户等。
时间表
2017年4月起
实现信息共享,定期将有关信息推送至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017年9月底前
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及时反馈惩戒情况。
2017年底前
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加快建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进个体工商户存量代码转换,完成“换证”。
2018年底前
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机制,实现横向与省级各部门、纵向与所有市县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记者黄婷实习生杨敏)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