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一聋哑男子多次在海口盗窃

2017-04-14 15:35:01|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日前,海口发生多起盗窃事件,嫌疑人为聋哑人吴淑某,今年还未满20岁的他走上歧路,因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吴淑某是海南澄迈人,出生于1998年,年仅19岁。2016年4月22日凌晨4时许,吴淑某窜到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某电动汽车店,见店门用U型锁锁着,便将店门推开一个较大的缝隙钻进店内盗走电动汽车钥匙4把及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华硕笔记本电脑1台。随后,吴淑某用盗来的电动汽车钥匙将停在店门前的1辆电动汽车盗走。同月24日,吴淑某伙同一名叫做“高个”(在逃)的人员再次窜到上述地点,用之前盗来的车钥匙将2辆电动汽车盗走。

  2016年5月14日凌晨3时许,吴淑某窜到琼山区府城中山北路某火锅店内,将店内的现金5000元和1部手机盗走;时隔几日,在当月18日凌晨5时许,吴淑某来到琼山区忠介路某商城,撬开消防门进入商场盗走多家店铺的现金50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提取到剪刀1把、钥匙1串、雨伞1把等物证,最后法院判决该物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据了解,之前被盗的3辆电动汽车及1台联想笔记本电脑共计价值人民币131868元。警方破案后,缴获了赃物电动汽车3辆、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目前,缴获的电动汽车均已发还被害人。

  此案移交给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吴淑某系聋哑人,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吴淑某自愿认罪,且部分赃物被追回发还被害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该院以被告人吴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责令被告人吴淑某退赔琼山区某火锅店被盗财物损失人民币5000元;扣押在案的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退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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