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开发商重复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牵出局长受贿案
定安房管局原局长莫凯收3万元好处费被判3年
定安阳光巴洛克小区的“一房多卖”现象,牵出了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莫凯(男,现年53岁)滥用职权、受贿一事。莫凯在收取了开发商3万元好处费后,重复为其办理预告登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莫凯有期徒刑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定安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能含办理房屋产权的权属确认及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等,莫凯从2008年到2011年4月期间担任该局局长。2009年7月,阳光巴洛克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波(另案处理)让“阳光巴洛克”商业街项目负责人杨某勇莫凯帮忙,告知莫凯杨某波因资金短缺,准备用“阳光巴洛克商业街”的商品房做担保向债权人借款,请莫凯帮忙办理预售房预告登记,杨某波短期内会偿还债务,还款后,会立即撤销该预告登记。
莫凯发现杨某勇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为每平米1000余元,与市场价相差较大,明知不是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不符合办理预告登记的条件,但因收受杨某勇送给其1万元,便没有根据规定履行相关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程序,其本人也未经认真审查,便直接在杨某勇提供的A12栋123套商品房的《房屋买卖预告登记证明》上盖县房管局的公章。这些房子被抵押借款后,开发商又将其中120套商品房出售给120户实际购房人。之后,莫凯又将该小区A11、B3等楼栋的281套房子分别预告登记在司某东、程某君等人名下。而这其中的150套房子也被开发商卖给实际购房人。
这还不算结束。因为杨某波与符某道的合作开发协议,他又交代杨某勇继续找莫凯帮忙办理预告登记,将该小区的3333平方米的楼房预告登记在符某道名下。2009年11月14日,杨某勇持已打印好的买受人为符某道的41套商品房的《房屋买卖预告登记证明》到县房管局找到莫凯,莫凯仍未依程序办理,并未认真核对,直接在杨某勇准备的材料上盖县房管局的公章,将已预告登记在司某东名下的11号楼中的41套商品房重复预告登记在符某道名下。
经海南公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莫凯多次办理的预告登记证明中,有327套商品房又卖给实际购房人,收取房款金额为6932万余元。
除了办理预告登记的1万元外,2010年1月末日,“阳光巴洛克商业街”A6、A7、B3号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杨某勇邀请莫凯到工地检查。在工地检查时,杨某勇送给莫凯2万元,请求莫凯尽快办理该三栋楼的预售许可证。莫凯收下2万元后,于2010年1月19日审批同意颁发了“阳光巴洛克商业街”A6、A7、B3的预售许可证。
2015年4月20日,莫凯主动到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投案。次日,莫凯退赃3万元。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滥用职权罪判处莫凯有期徒刑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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