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农3万斤荔枝遭收购商弃果 损失10多万元

2017-06-01 14:59:43|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文昌果农3万斤荔枝遭收购商“嫌弃”

  派出所协调获赔8000元

  孟先生果园中被丢弃的荔枝。

  5月30日下午,文昌市东路镇荔枝种植户孟先生拔打本报热线称,他和收购商肖先生签了合同出售整园的荔枝果,却遭对方弃果3万斤,造成他损失10多万元。

  孟先生是湖南人,3年前他携妻带儿从老家来到文昌市东路镇东路农场5队,以每年租金9万元承包了50亩荔枝林。5月中旬,孟先生和来自广东的荔枝收购商肖先生签订了合同,约定将整个果园约15万斤荔枝果卖给肖先生,每斤5.3元,5月30日前摘完。

  从18日起摘果,刚开始每天肖先生只让他摘几千斤果。“很多荔枝果都熟了,不摘就烂坏了。”孟先生说,他和肖先生的合作很不愉快,经常遭对方为难。25日晚,肖先生同意第二天收果1万多斤。26日早上,孟先生叫来40名村民,每人工钱80元摘4小时。可肖先生突然打来电话,说只收几千斤,摘多了不收。孟先生只好叫大部分人回去,每人给40元误工费,这么一折腾就损失了几千元。到了当日中午,肖先生又打电话给孟先生,称可收一万多斤果。孟先生想摘也摘不出来,表示这个时候已经叫不到工人摘果了。

  29日早上,肖先生让孟先生摘果1万多斤。孟先生叫工人摘了1.2万斤。肖先生以果子品质差为由,只挑选了5800斤,剩下的8000斤果拒收。孟先生说价格可低些,肖先生坚持不同意。即使孟先生的妻子哭求,仍无济于事。

  30日下午,记者在孟先生的果园看到,几千斤荔枝被弃在地上,大部分已经变质有黑点。“这次收购商弃果8000斤,加上之前弃果2万多多斤,总共弃果约3万斤,以每斤5元计算,导致我损失10多万元。”孟先生说,这些荔枝果也不算差,只是收购商太挑剔。

  “肖先生给了我15万元押金,卖果时部分抵了货款,还剩5万元。”孟先生说,30日下午,肖先生要求他退还5万元押金,因弃果太多,两人发生争执。当日傍晚,辖区东华派出所4名民警赶到现场协调,肖先生同意赔偿8000元给孟先生。孟先生把剩余押金退还给了肖先生。“对于这样的结果,我很不满意,但也无奈。”孟先生说,收购商压价或弃果多,不少人也有和他同样的遭遇。

  31日傍晚,收购商肖先生告诉记者,买卖自由,差的果子当然不能要,否则卖不出好价钱。肖先生说,今年他在海南收购的荔枝,主要卖往广东和上海。“客户对荔枝果的品质要求高,果子不好很难卖出去。第一遍摘果,要把熟的荔枝果都摘下来,不然留到后期,太熟了也容易变质。”肖先生说,采摘到后期,因为有不少果子染病变质,所以他拒收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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