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认识好干部 培养好干部 用好好干部
——在七届省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5月22日)
刘赐贵
编者按
5月22日上午,省委书记刘赐贵主持召开七届省委常委会第6次会议,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6月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代表省委提出十条贯彻意见。刘赐贵强调,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中央的要求,结合海南省情,把新一届省委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形成各级党委抓好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让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在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征程中脱颖而出、担起重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干部保障。现将刘赐贵的讲话公开发表,希望全省各级干部认真对照讲话内容,抓好学习贯彻。
同志们:
这次省委常委会,主要任务就是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这也是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次专题学习。刚才,瑞连同志原原本本领学了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这是我们党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习总书记对什么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作了高屋建瓴、深刻透彻的阐述,厘清了很多重大问题,对我们新一届省委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明确选人用人规矩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进一步统一了大家抓党的建设、抓班子带队伍的思想认识。
4月下旬胜利闭幕的省第七次党代会,确定了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的奋斗目标,部署了九大任务,得到了全省上下的一致拥护。党代会后,我就省委如何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班子带队伍听取了现职省级领导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感到有必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把习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讲话作为重要内容学习领会。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各项工作任务很重,同时今年还要选举省人大代表、推荐省政协委员,明年初进行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和省法检两长换届选举,迫切需要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拼搏、攻坚实干的氛围,使换届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今天重温学习习总书记对组织工作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按照习总书记指示和中央要求,结合海南省情,把新一届省委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使各级党委抓好组织工作有个基本遵循,让各级干部沉下心来、一门心思干工作,让更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在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征程中脱颖而出、担起重任,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干部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组织工作指明了方向。习总书记强调,要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习总书记强调,好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就是德才兼备,概括起来说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把好干部用起来,就要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精准科学选人用人还必须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不搞唯票取人、唯分取人。对干部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保护那些作风正派、锐意进取的干部,真正把那些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特别是对选人用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全省各级党组织、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广大党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组织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带头讲政治、讲纪律,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效载体,落实好各项举措,做合格共产党员;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者。
下面,我代表省委就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组织工作讲十点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是省委的重要责任和紧迫任务。什么是好干部?习总书记强调,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个字,明确了我们党选人用人的时代标准和导向。具体而言,就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习总书记还在多个重要会议提出,领导干部始终要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些要求与党章规定的干部条件高度一致、一脉相承,是对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丰富和发展。
结合海南实际,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提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这是党的好干部标准在海南的具体要求。新一届省委选人用人标准,就是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综合起来讲,应具备这四个条件:一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定力强。必须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时时处处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服从大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二是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必须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严格按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办事,不滥用权力、不违纪违法,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险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对工作任劳任怨、尽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三是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勇于自我革新,发扬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敢于突破的特区精神,聚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敢于打破利益固化藩篱,突破原有体制机制障碍,舍得打破坛坛罐罐,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四是踏实苦干、清正廉洁。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守土尽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慎独慎微,教育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
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贤任能、知人善用,带头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不得干预曾经工作生活过的地方、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和不属于自己分管领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
二、负责任地推荐干部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环节,也是扩大干部工作民主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选人用人质量。针对一些地方以票取人,有的干部热衷拉票,有的怕丢选票乐于当老好人等问题,习总书记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强调: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还有多种方式;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应该适当加强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要正确分析对待票数,得不到大多数拥护的人不能用,但绝不能以票数定人选。
做到负责任地推荐干部,必须着重把握以下四点:一要出于公心推荐干部。要本着对事业、对组织、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行使自己的推荐权。被推荐的干部必须符合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真正把建设美好新海南需要的好干部推荐出来。要根据推荐岗位的职责要求、专业特点、任职条件,把合适的人推荐到合适的岗位上,真正以事择人、用人所长。要根据优化班子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气质结构、任职经历结构的需要推荐干部,努力打造知识能力相长、年龄梯次合理搭配、性格气质相容、经历经验互补的强有力领导班子。二要客观准确推荐干部。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干部,对干部的政绩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考核内容,不能简单以GDP增长率论英雄。对那些坚持原则、敢于负责、敢抓敢管、个性鲜明而认识不尽一致、得票可能不高的干部,要敢于客观评价、说公道话,符合条件的应该由党组织综合考虑推荐。三要改进推荐方式提高推荐质量。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推荐质量不高,与推荐人和推荐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很大关系。如果推荐人对推荐对象的德才表现、工作业绩、工作作风都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这样的推荐结果能选准用好干部。组织部门要在这方面做些探索,让推荐人真正了解推荐对象,提高推荐的实效。四要形成推荐干部负责任的制度。根据好干部的标准全面衡量、反复比较,把政治上可靠、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实干创业、勇于担当的好干部推荐到合适的岗位。推荐是一种责任,是组织的信任,不允许把推荐情况透露给被推荐人和其他人,不能把推荐作为对个人的示好,这是纪律。对违反干部任用规定,以及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按规定严格追责。
三、严肃选人用人纪律
在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分别组织代表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和《警钟》,片中有这么一段话:党中央严肃查处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辽宁人大代表贿选案,给全党敲响了警钟,警示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主动负责,敢于担当;警诫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真正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警告那些心存侥幸,胆大妄为者,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凡是触犯党纪国法的,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希望大家从这些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自觉严守选人用人纪律,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习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出的问题多是因为一些领导干部的私心杂念,是人们议论的“关系网”和“潜规则”,正是因为这些不健康的因素起作用,任人唯贤被丢在了一边,任人唯亲、任人唯利等问题发生了。要严明组织纪律,严肃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用人之风真正纯洁起来,绝不能把组织行为作为个人的恩赐。党的十八大以来,选人用人纪律监督的制度笼子越织越密。《干部任用条例》提出了“十不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作出了“十个严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明确了“五个不准”。《准则》又对党的各级组织提出了“五个坚决”、对领导干部提出了“三个不准”的用人纪律要求。这些都是选人用人的底线要求,一定要遵守好落实好。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最突出在用人导向和选人用人上。当前有的地方和单位仍不同程度存在违反选人用人纪律的问题,最突出的就是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有的干部不是把精力和心思放在工作上,而是放在到处找门路、托关系、谋升迁上。这种现象一定要下决心纠正!今后,对那些跑官要官的、托人说情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对那些投机取巧、四处钻营的人,对那些拉帮结派、吹吹拍拍、拉拉扯扯的人,不仅不能让他们得势,而且要严厉批评;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要深化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狠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那些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的,对那些打招呼、递条子、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的,要严肃查处;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换届纪律松弛涣散、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不仅要严肃问责当事人,还要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组织部门要严格按政策、原则、制度办事,严格遵守干部工作各项纪律,所有环节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任何人未受组织委托都不准违规泄露人事酝酿和决定的信息,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行为,主动替党委(党组)把好用人关;要全面落实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制度,做到全程留痕迹、步步有记录,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同时也为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追提供依据。要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以良好的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激励干部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
习总书记强调,要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正确对待干部在改革创新中发生的问题。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这让敢闯敢试、担当实干的干部吃了定心丸。
根据习总书记的要求,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推行绩效考核,强化正向激励,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大家都很认可,这是因为建设美好新海南、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需要广大干部发挥敢为人先、敢闯敢试、敢于突破的特区精神,而改革本身要担风险,创新本身也需要不断试错,如果干部因敢闯敢干得罪了人而在民主测评、推荐选举中丢了选票、失掉了晋升机会,或者因失误而追责,那谁还敢改革、敢担当、敢干事?各级党委一定要旗帜鲜明为改革实干的干部撑腰,让他们有创业的平台、有晋升的机会,对他们改革探索中出现的失误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看主流,多一些理解鼓励,少一些求全责备,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同时,要坚决而严肃对待那些不谋事、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不作为就是失职,失职不但不能重用,还得让他“回炉”,让会作为的人去作为。上次我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过,希望所有干部都要心无旁骛、尽心尽责地干好本职工作,特别是班子成员之间不要闹矛盾、不团结、搞内耗,那是干不成事的。今后要着力整治用形式主义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问题,着力整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着力整治谋改革促发展只做方案、不抓落实的问题,着力整治在落实全局性、综合性工作中主办单位不主动协调、协办单位消极应付的问题,着力整治在为民服务、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方面存在的不负责任、推诿塞责、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
所有单位存在的必要性要体现作为,每个岗位、每个处室、每个单位的存在是与作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否则就要减编制减处室减领导职数,直至从体制上去整合。今年开始要加强绩效考核,加强体制机制的改革,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要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整治不作为等措施,为干部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五、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习总书记强调,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明确要求,要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目前,我省干部的结构还不尽合理,与中央的要求和新时期干部队伍发展的需要还有差距,特别是对于占全省总人口18.1%的少数民族来说,黎族苗族等世居民族干部数量还偏少,还没有出台培养计划和规划,经过多岗位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数量也不多,还存在重选拔轻管理、急用现找等现象,有的干部即便条件符合被选上了,但工作能力、影响力、带动力还不够;干部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的方式内容还较单一;干部选拔使用的来源渠道还不够广,等等。所以,必须坚持长期系统培养,择优统筹配备,严格管理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的干部队伍。
一要早发现、早培养。着眼未来5到10年乃至更长远的发展,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计划,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人选产生方式。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招考公务员、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时,采取划出适当比例或一些特殊岗位定向选拔等优惠政策,从源头上培养储备更多优秀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根据中央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分类、分阶段培养锻炼,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备用结合,形成合理的梯次配备。组织部门要与统战、民宗、妇联、团委等部门就干部培养选拔密切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的选拔配备工作机制。
二要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学习什么”的原则,培训要讲成本、讲效率、讲产出,不能为办班而办班、为完成培训任务而办班,要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教育培训机制,精心组织干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开展差异化、个性化培训,加强理论武装、党性教育,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采取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复杂环境工作等方式,帮助干部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能力。
三要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年轻干部的优势就是学得快、有活力、有创新精神、有闯劲,但也大多缺乏锻炼、经验不足。要注重让年轻干部多到基层“墩墩苗”,特别是省直机关的年轻干部要多到市县挂职锻炼,提高他们适应不同环境特别是艰苦环境、处理各种矛盾特别是复杂矛盾的能力。要破格提拔优秀年轻人才,但破格不能出格、提拔不是乱来,要严格按政策、按规矩办事,真正做到秉公用人、唯贤是举。培养选拔年轻干部,要有战略意识和长远眼光,着力培养既有理想信念又有领导才能,既有现代知识又有传统美德的干部。要在最艰苦的岗位,尤其要在脱贫攻坚中培养干部、使用干部。
六、加强干部管理
习总书记指出,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
必须充分肯定,我省干部队伍总体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在政治上是可靠的,能苦干实干打硬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有的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变着花样顶风违纪;有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应付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停留在口头上;有的有纪不依、执纪不严、违纪不究,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庸懒无为;更有少数干部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等。这些问题危害极大,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一要抓思想从严,坚持用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二要抓管党从严,坚持和落实党的领导,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三要抓执纪从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四要抓作风从严,坚持以上率下,锲而不舍、扭住不放,持之以恒解决“四风”问题,推动党风政风不断好转。五要抓反腐从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扎紧制度的笼子,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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