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入选全国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省份

2017-06-06 09:11:47|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海南等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2017年,财政部确定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18个省份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通知明确,在建设内容上,围绕田园综合体的建设目标和功能定位,重点抓好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等六大支撑体系建设。

  按照通知要求,中央财政从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试点省份安排试点项目1-2个,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试点项目个数。在不违反农村综合改革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试点项目资金和项目管理具体政策由地方自行研究确定。

  据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各地田园综合体可根据实际提出有地方特色的名称,不需都叫田园综合体。海南省“共享农庄”的提法得到中央有关部门肯定。(记者陈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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