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27日起报志愿 部分专业对年龄有要求

2017-06-06 12:00:31|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6月7日至9日高考

  6月27日起分批次网上填报志愿

  高考组织作弊最高可判7年

  《2017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出炉。根据《办法》,我省今年高考时间继续与全国统考一致,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今年高考,我省将继续实行“3+3”的科目设置,6月27日开始分批次填报志愿。录取工作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考试时间

  6月7-9日

  根据办法,全国统考定于6月7日至9日进行。

  成绩公布

  公布单科和综合标准分

  根据办法,全国统考科目成绩以单科标准分和综合标准分的形式公布。基础会考各科考试成绩不进行标准分数转换,按各科卷面成绩之和的10%公布。体育、艺术类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的实际获得分数公布。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查询本人的成绩。

  考试科目

  实行“3+3”的高考科目

  我省实行“3+3”的高考科目设置,其中:报考文史类和艺术文类(以下简称:艺术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文)、英语(含听力)、政治、历史、地理。报考理工类和体育理类(以下简称:体育类)的考生考:语文、数学(理)、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

  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等科目的满分值均为150分,其中,英语科分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笔试部分满分值为120分,听力部分满分值为30分,听力成绩计入英语科总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考场设置

  每个考场考生不超过30人

  根据办法,全省每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各设立1个考区。每个考区可根据考生数量设置若干个考点,每个考点设若干个考场,每个考场的考生不超过30人。

  特殊要求

  部分院校和专业对年龄有要求

  考生们注意,根据办法,下列院校和专业对考生的年龄、婚否有特殊要求,考生要填报这些学校和专业,须符合规定的条件: (1)报考体育院校或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不能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3)报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侦察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刑事科学技术等在提前批录取的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能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4)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7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未婚。

  填报志愿

  6月27日起

  分批次网上填报

  本科提前批(含需面试的部分专科学校)和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学校志愿填报:6月27日8:00至17:30。

  其中,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艺术类本科学校的填报志愿时间与本科A批学校同时进行。

  本科A批(含特殊类型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本省本科院校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及艺术类本科学校:7月6日8:00至8日17:30。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家长,今年一二本合并到A批填报志愿。

  本科B批:7月24日8:00至7月25日17:30。

  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8月3日8:00至5日17:30。

  办法同时明确征集志愿时间,其中,本科提前批:7月11日上午;国家专项计划:7月13日;本科A批:7月19日上午;本科B批:7月31日上午;专科提前批:8月8日上午;高职专科批:8月13日上午;以上为各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的时间,如有变动,以省考试局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根据办法,志愿的填报和确认均由考生本人上网操作完成。

  录取工作

  7月10日-8月15日分5批次录取

  根据办法,今年我省的录取工作,共分5个批次进行,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因一二本合并录取,今年录取较去年减少一个批次,录取时间缩短。

  1、本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队、公安、武警和司法类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招收外语小语种专业的学校;招收边防管理专业和侦查学专业的学校;招收飞行技术专业的学校;招收轮机工程和航海技术专业的学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在艺术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等安排在本批录取的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0日至12日(其中,艺术类本科“校考”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0日,采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至12日)。

  国家专项计划录取学校的录取时间为7月12日。

  2、本科A批录取学校:“211工程”的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校和一般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15日至22日。其中,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5日。

  3、本科B批录取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含参加本批录取的体育院校和在体育类招生的其它本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7月29日至8月1日。

  4、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

  需面试的公安类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7月13日。

  招收轮机工程技术和航海技术专业的专科学校,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高职专科学校,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9日。

  5、高职专科批录取学校: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学校,招收体育类专业的高职专科学校。

  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5日。

  录取结束后,本省高校不再根据学生入学报到情况安排补录工作。

  违规处理

  高考组织作弊最高判7年

  据悉,在今年的高考中,考生如有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等相关规定,将移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办法同时指出,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的处理。

  相关新闻

  高考信访举报电话公布

  为加大社会各界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扩大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期间设立对招生考试各种违规作弊行为的举报电话。5日,省考试局公布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13098999761、13098999762、65325617

  电话开通时间:6月6日-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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