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教育局基教科获悉,三亚制定了《三亚市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对本地户籍儿童少年,以户籍为依据,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采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原则,规范招生秩序,确保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相应的学位。
方案提到,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辖区学校随班就读。动员盲聋儿童、智障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送其子女到特殊学校就读。
此外,根据《海南省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办法》要求,在三亚市居住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原则上安排到榆林八一中学和八一小学就读,如遇学位不足时,由所在部队政治部门统计后统一到居住地辖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亚市教育局强调,各区教科局、学校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学生入学后要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实行“通知入学”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报名注册办法;毕业小学要配合拟升入初中学校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校报名注册,按时办理入学手续;严禁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学生入学后,学校要及时为学生建立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信息化管理水平。
今年秋季三亚户籍学生入学条件
1.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三亚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且符合在我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辖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
3.凡户籍在三亚市并且学籍在三亚市各小学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按各初中学校管辖区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市区各中学新生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原各乡镇中学新生由各区教科局统筹调剂。
4.户籍在三亚市,但小学学籍不在三亚市的小学毕业生需回三亚市就读七年级的,由家长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及学生学籍证明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户籍所在辖区进行统一调剂。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