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前往同伙租住处途中不慎摔伤头部不治身亡

2017-08-08 13:52:36|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杜娜

  原标题:男子前往同伙租住处途中不慎摔伤头部不治身亡

  屯昌县公安局8月7日主动向社会通报一起犯罪嫌疑人意外受伤死亡事件。7月19日凌晨2时许,该县洪力宾馆附近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在当晚抓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许某福不慎摔伤头部,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将其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因怀疑伤者脑部出血,于20日凌晨5时许将其转往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许某福于7月26日22时26分死亡。

  据了解,7月19日凌晨2时许,许某福在屯昌县城紫夜酒吧强行要求与吴某的女朋友一起喝酒,遭到拒绝后因面子过不去,便纠集陈某健、陈某正、曾某友、蔡某璟、林某育等5人一起到屯昌县洪力宾馆附近“教训”吴某等人,其中蔡某璟手持一把具有杀伤力的枪支,林某育手持砍刀砍伤吴某左手小臂,曾某友、许某福用拳头对吴某进行殴打。

  当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许某福(男,29岁,海南海口琼山区人,系屯昌县紫夜酒吧保安)到案,如实供述其伙同陈某健等人伤害吴某的犯罪事实,并愿意带办案民警到其同伙租住处抓捕其他同伙。次日凌晨3时许,许某福在前往同伙租住处的途中不慎摔伤头部。见情况异常,办案民警立即将许某福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后于凌晨5时许转往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救治。因抢救无效,许某福于7月26日22时26分死亡。

  事发后,屯昌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向省公安厅、屯昌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将情况通报至县检察院。根据省公安厅及县领导指示,该局积极对其进行救治,支付其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并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目前死者家属情绪平稳。记者了解到,屯昌县公安局已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死者进行医学解剖,死因初步鉴定为颅内出血,具体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目前,屯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已将涉案的陈某健、陈某正、曾某友、蔡某璟、林某育等5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并查获枪支一支。经审讯,陈某健等人对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吴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另了解到,2006年9月,许某福曾因强奸未遂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