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男子在投注站3天挥霍174万余元

2017-09-05 16:53:39|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杜娜

  乐东男子当中介,本来可以高高兴兴赚上百万,一念之差……身陷囹圄

  “转租”土地租金到手,贪欲让他变成疯狂的赌徒

  “泡”投注站3天

  十多分钟花掉10万

  他把174万赔光光

  陈某贺是公司与村民之间的“中介”,替一家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向当地村民租赁土地进行种植。

  他一边与部分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一边让公司将第一期土地租赁款打到他账户,让他用于支付村民土地租金。但是,当近180万的一期租金进入他账户后,他马上去了三亚,随后“失联”了3天。

  “失联”的3天里,陈某贺“泡”在彩票投注站,疯狂投注,“有时十多分钟就输掉十万”。3天的时间,陈某贺挥霍了174万余元,其中有一天就超过百万。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贺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乐东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陈某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原本“转租”120亩土地他可获上百万“利润”

  陈某贺今年41岁,乐东当地人,只有小学文化,但是他能说会道,在当地也能说上话。在得知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意在乐东利国镇租赁土地用于育种时,陈某贺决定充当“中介”,由他与村民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再转租给这家生物科技公司。

  2015年10月18日,陈某贺分别与该村六队、十四队、十六队、十七队部分村民签合同,承包共计120亩的土地,约定承包年限为12年,租金为每年每亩800元。双方约定,该协议在陈某贺一次性支付12年的租金10日后合同才生效。与村民谈妥后,陈某贺向公司提供了还未生效的承包合同,与其商谈转租事宜。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约定承包年限为12年,租金共计240万余元,分三期付清。因急需土地育种,该公司答应先行支付陈某贺第一期租金179万余元。

  2015年11月24日,公司将第一期租金179万余元分4次汇入陈某贺的工行账户。陈某贺与村民谈好的12年土地租金共计1152000元,而他拿到的一期租金就近180万。原本到此已大赚一笔。但是,他拿到钱后却“失联”了。

  但是手机“失联”3天他投注站挥霍174万

  24日,村民没有等到陈某贺。在生物科技公司与陈某贺之间“牵线”的罗某强打电话问收到钱没有,陈某贺称没有。25日早上,陈某贺说钱收到,但其送病重妹妹去海口了。25日中午,罗某强再打电话,陈某贺两个手机都关机了。

  生物科技公司、罗某强和村民们都没有想到,拿到租金的陈某贺24日下午就去了三亚,“泡”在了投注站。

  陈某贺的朋友罗某亲眼“见识”了他的“疯狂”。24日晚,陈某贺把罗某叫到月川派出所旁边的福彩快2投注站。“他先把身上带的现金三四千元输完后,就在POS机上刷卡,然后拿现金下注,直至第二日凌晨2时才收场,输了六七十万元左右”,次日吃完早餐后,陈某贺又带着他到了金鸡岭路的投注站,“把昨天剩下的七万多现金输完后,陈某贺直接刷卡拿现金下注,直至26日凌晨”,罗某说,两三天下来,陈某贺大概输了一百六七十万,他看到“陈某贺每次刷卡都是五万或十万”“有时十多分钟就输掉十万”。

  陈某贺银行清单记录,2015年11月24日,他工行卡进账1795440元;同年11月24日至26日消费1745006元。

  如今犯合同诈骗罪获刑10年罚15万

  2015年11月29日,陈某贺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2015年11月27日,陈某贺的亲属已退还12万元(包括陈某贺卡上余额)。

  2016年6月,乐东法院对陈某贺涉嫌诈骗罪公开开庭。庭审中,陈某贺一方辩称其没有关机,只是当时手机没电,他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乐东法院认为,陈某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收到涉案生物科技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的第一期土地租金179万余元后,将1745000元土地租金用于投注彩票挥霍,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对陈某贺一方的辩解,法院认为,陈某贺在不具有履行合同实际能力的情况下,收到生物科技公司按约定支付的第一期土地租金后,并没有用于支付发包土地农户的土地租金,而是独自占有并用于投注挥霍,导致未能兑现商定转包的土地使用权给生物科技公司。

  乐东法院就此作出判决:陈某贺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5万元;对陈某贺违法所得赃款167万余元继续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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