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日前印发《2017年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调整扶贫小额贷款政策,其中针对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业合作社等带动一户或多户贫困户合作或入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陵水在几个方面对扶贫小额贷款工作实施方案作了调整:一是贷款风险金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二是实行延长贴息期限和延长贷款期限,给予贫困户贷款贴息期限从2年延长至4年;三是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业合作社等带动一户或多户贫困户合作或入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按每户5万元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四是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贷款用途,增加用于改善农民自建住房贷款,对金融机构发放给贫困户5年以内、执行基准利率的自建住房贷款,按照实际贷款期限每年给以全额贴息;五是增加对经办金融机构按照当年新发放小额贷款金融(新发放单笔10万元以下的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计算,新发放单笔10万元——50万元的贷款按10万元额度计算)的1.5%给予贷款风险金;六是增加对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发放给贫困户的贷款风险金和贷款奖励金均为2%。
据了解,陵水将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继续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陵水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推动财政扶贫与金融扶贫良性互动,加快帮扶全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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