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9万多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017-04-19 10:03:19|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记者18日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2016市场主体年度报告截止时间为今年6月30日,和往年不同的是,2016年度的企业年报增加了社保和统计两大事项。截至目前,全省已有9.37万户市场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绝大多数是因未进行年度报告公示进入了“黑名单”。

  根据规定,我省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参加上一年度报告公示。具体为凡于2016年12月31日前在本省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其他经营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参加2016年度报告公示。

  与往年不同的是,由于去年海南省正式实施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度的企业年报增加了社保和统计两大事项。

  工商部门提醒,我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年度报告,而个体工商户目前仍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到辖区工商所以书面方式递交两种途径报送年度报告。7月1日后,省工商局将组织人员对市场主体年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不按时不如实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将受多部门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事项中,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记者宗兆宣 通讯员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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