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一年查处"酒驾"3457起

2017-05-02 10:37:22|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据海南省交警总队通报,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一年来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3457起,其中饮酒后驾驶2625起,醉酒驾驶832起。已立案783起,采取拘留、逮捕、取保、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577人。在严格执法和持续宣传的共同作用下,喝酒不开车已成为社会共识。

  “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民有所呼,法有所应,2011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中增设“危险驾驶罪”。同年5月1日,“醉驾入刑”正式实施。六年来,全省公检法机关紧密协助配合,公安交警继续保持对“酒驾”治理的高压态势,确保了法律的正确有效实施。

  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底,是 “醉驾入刑”实施的第六周年,经过前五年的治理,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治理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治理酒驾醉驾的力度继续加大。2016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3457起,其中饮酒后驾驶2625起,醉酒驾驶832起,同比明显增长。

  二是酒驾高发区域由城市向乡镇转移,高发时段同时转变。据统计分析,餐饮和娱乐场所集中区域是酒驾高发区域。从道路看,过去一年在城市道路上查处获酒后驾驶占多数,但在县乡道路上查处获酒后驾驶量同比上升。“酒驾”主要发生在晚间,其中0时后明显多发,主要原因驾驶人存有侥幸心理,往常查处力度大的地域和时间段违法行为在减少,而深夜时段和乡镇、农村地区酒驾行为在增多,交警也有针对性地加大了对深夜和相对偏远的道路加大了查处力度。

  三是酒驾醉驾肇事仍处多发时期,但恶性事故明显遏制。一年来,全省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104起、死亡37人、受伤108人,但未发生因酒驾醉驾引发恶性交通事故。在因酒驾、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中,酒后驾驶摩托车引发事故占到多数。从当事人性别看,男性占了绝大多数,比例高达97%。而从当事人年龄看,20-40周岁的中青年占比达62%。

  四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酒驾行为减少。全省公安交警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间断开展全省性、区域性整治,形成了常态化整治机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身份,只要触犯法律,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一律抄告纪检监察部门,树立了法律的权威,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有效增强了执法公信力。在查处的酒驾案例中,从当事人的职业分析,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占近10%,同比下降2%,其他人员则占90%。从数据看,党政机关人员“酒驾”占比不大,主要原因是对党政机关人员来说,“酒驾”违法成本太高,面临的可能是终身“失业”,而一些自由职业者则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五是群众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显著提升,形成“酒后拒驾”共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联合整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了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抵制酒驾醉驾意识的提升,“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目前仍处于酒驾醉驾的多发期、执法的攻坚期。随着查处酒驾执法力度加大,范围从城市向乡镇和农村不断推进,也随着小城市和农村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的快速发展,小城市、农村地区酒驾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查处酒驾量大面广,依法治理酒驾醉驾任重道远,稍有松懈将可能反弹,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法律的生命力在于不折不扣的执行,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坚定整治酒驾醉驾的信心和决心,积极会同其他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在巩固城市酒驾治理效果、推动农村同步治理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推动将酒驾记录纳入个人征信,努力构建治理酒驾醉驾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位一体”工作格局,不断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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