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八大以来,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海口市的各学习阶段的学子可以享受哪些教育资助政策?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市学生目前各学段分别可享有相应资助政策。
普惠性政策。也就是普遍性的优惠政策,政策涉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中职和大学新生阶段。
学前教育阶段。海口市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主要有“学前教育资助金”和“学前教育助学券”两种。符合条件者可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学向学校申请。“学前教育资助金”是针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孤儿、残疾(家庭)学生、家庭贫困在园幼儿的群体,平均资助标准为750元/生/学年。“学前教育助学券”的发放对象为海口市范围内合法注册幼儿园中具有海口户籍的3-6岁在园幼儿。符合这些条件的幼儿每人每年将获得400元的学前教育助学券,补助年限最多为三年。
义务教育阶段。在义务教育阶段,今年海口市的“三免一补”已经实现了统筹城乡的全覆盖。“三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免作业本费和补助寄宿生的寄宿费。其中“生均公用经费”用于免除或减免在校学生学杂费,“寄宿生生活补贴”项目面向海口市农村学校贫困家庭在校寄宿生,需在秋季开学向学校申请。“义务教育免除课本费”和“义务教育免除作业本费”覆盖海口市义务教育所有学校在校生,春秋两季开学免费发放。
高中阶段。在高中阶段,学生家庭困难的,可以在每年秋季开学向学校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2档。第1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1500元;第2档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年每生2500元。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学生等可认定为特殊困难情形。
中职阶段。在中职教育阶段,目前海南省所有的公办中职学校均免除学生学费,2015年海南省将免学费的范围,从一二三年级扩大到四五六年级,实现了所有的中职学生免除学费。另外,中职生中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全部在校生、其他专业一二年级贫困学生也可以在每年秋季开学向学校申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者会有2000元/年的资助。
大学新生阶段。“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面向上大学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的户籍在海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学生家庭贫困者,可在每年7-9月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本科贷款上限为8000元/年,研究生贷款上限为12000元/年。海口市属高中学校应届大学新生,具有海口市户籍且家庭贫困者可于每年7月向学校申请参加“双百爱心助学”活动,符合条件者按当年市政府批准标准资助约5000元/人。另还可申请“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补贴交通费,资助金额由合作单位确定。
建档立卡教育特惠性政策。为解决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和减轻贫困家庭负担,海口市还出台了相关特惠性政策。在义务教育阶段,海口市针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可获补助24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可获补助2900元。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济学生可每年秋季向学校申请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对在海口市公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予以免除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公办学校学费、住宿费、作业本费标准按相关文件批准的标准执行,课本费按实际价格核定。对在海口市民办高中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统一按照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420元给予减免学费。(肖卫香)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