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2018-03-15 09:15:00|来源:海南日报|编辑:孟慧 |责编:赵滢溪

  我省出台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规定

  疏堵结合治无序采砂“顽疾”

  本报海口3月14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邹小和)今天中午,春雨绵绵,在琼海市中原镇雅寨村的万泉河采砂疏浚点,一辆辆印有数字编号的黄色运砂车来来往往,每辆载着河砂的卡车都用帆布盖住车斗,确保运输中不洒落、不滴水,不对环境造成破坏。

  河道无序采砂往往会造成河床变低,河岸崩塌下陷;采砂车超载运输时会产生扬尘、漏砂、带泥、损坏路面等问题。长期以来,我省一直对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但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治理—反弹—治理—再反弹”的怪圈。

  据了解, 2015年《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明确了采砂规划编制要求,同时制定了开采规划,限定可采区、禁采区以及保留区范围,明确年度采砂控制总量,规定按许可开采范围、开采量及作业方式采砂。

  近日,省水务厅又印发了《海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每个采砂点都要在河道岸边明显位置设立公告牌,公布采砂许可证号、采砂单位或个人名称、开采范围、开采量、采砂船舶证号、联系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规定还提出,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每个砂场的河道采砂许可证来核准日开采量,核定砂场船只数量,对船只实行编号管理,砂场业主不得擅自增加采砂船只。有条件的采砂场,还需要在采砂船只上安装定位设备,实行有效动态监控。

  对于采砂场的采砂量和销售量都要进行统计,采砂场业主要建立采砂、销砂的台账,主管部门会加强对台账的抽检。采砂规模在300立方米/日或10万立方米/年以上的采砂场,会派驻现场监督管理人员,加强采砂、销砂行为监管。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限定了合法采砂的范围,依法采砂保证建筑市场供应,但在落实中需要进一步细化,为此我省又制定印发了《海南省河道采砂现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在合法采砂、运砂和销砂等各个环节进一步规范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督促河砂市场运作规范合理,以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采砂行为。

分享到: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