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务厅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题会现场
12月20日上午,海南省水务厅召开推行河长制专题会,研究部署当前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工作。
会上,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详细汇报了城市水务处近段时间开展的工作,以及组织召开各分管副市(县)长、水务局长全面推行河长制专题会情况,下一步开展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
省水务厅厅长王强指出,全面推进河长制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水务部门涉水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现有水环境管理和保护体系非常有益的补充,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大家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实做到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健全长效机制,海南省水务厅成立河湖管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抓紧编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组织形式、监督考核、保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阶段性目标。
王强指出,现阶段重点工作中,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确定河湖分级名录。立即组织四个工作组,由省水wu厅建管处牵头,业务处室人员参加,结合水利普查成果,根据河湖的自然属性、跨行政区域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性等进一步摸清河流现状,建档造册,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的197条河流,由省、市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编制河湖分级名录,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县尽快提出需由市、县、乡级领导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报省水务厅备案。大江大河流经各市县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本月26日前完成。
二是细化实化主要任务。围绕《意见》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任务,城水处要积极与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协调联动,各司其职,明确河长监督范围和考核范围,做到重点治理水域、职责和边界明晰,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是明确工作进度。总结内河湖专项生态治理经验,着手筹备召开省直部门工作部署会议。做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与省政府的沟通衔接,建立会议、信息报告、信息共享等制度。2017年2月底省要出台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市、县出台工作方案。明年3月底前完成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6月底前完成各市县工作方案,2017年年底前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全面建立河长制。
五源河和美舍河国家湿地公园对外开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广泛关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