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2016-12-08 16:57:36|来源:国际在线|编辑:陈爱暖 |责编:

  国际在线海南频道报道:岁末年初,车流、人流、物流大幅增加,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多,交通事故也处于高发期,为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12月份在全省迅速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冬季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全面清理五类重点车辆隐患

  对辖区内大中型客车、重大中型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建立重点隐患车辆及隐患企业清单,并按车主或企业登记住址抄送所属辖区交警支、大队和交通运输部门。

  要按照清单集中开展上门排查,督促车主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对未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找不到车主或企业的,要及时将车辆信息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对“营转非”大客车,要提示车主严禁非法营运、告知相关法律责任,并将车辆信息抄送交通运输部门建议纳入监管视线,切实加强对本地重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动态监控系统运行和监管措施不落实、重点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

  每月通报重点车辆违法、事故情况,提醒督促运输企业及时接受处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约谈违法或安全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倒逼企业整改安全隐患。

  全面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

  各地依托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大中型客车、重大中型货车、校车、危险品运输车、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档案和交通管理信息,定期清理交通违法记录,并通报属地交通运输、安监部门。

  对违法未处理营运车辆的数量占企业所有营运车辆10%以上,或者所属营运车辆单车有3起以上违法未处理的运输企业,要坚持常态化清理和上门提醒督办。要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车辆驾驶人下发通知书,督促接受处罚,并建议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客货运企业暂停其从业资格,限期整改;对在两年内有超员2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对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客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要对驾驶人培训、考试和营运过程进行责任倒查,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全面排查客运班线交通安全隐患

  各地交警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以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危险路段整治为重点,对客运班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客运班线夜间途经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要督促客运企业调整发车时间和发车班次。客运班线沿线危险路段整治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加快危险路段整治进度

  全面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各地要把排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入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督办治理的重要内容。要会同交通运输、农机、安全监管部门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农村地区道路,特别是县、乡道路上的事故多发路段、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进行全面排查

  全面排查事故多发点段

  各地结合本地发生的所有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要对辖区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以及近年来冬季事故多发路段进行逐一排查,将发现的隐患通报相关部门,报告地方党委政府,通过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等措施,积极推动问题隐患的整改治理。

  全面排查道路施工路段

  各地要按照道路施工安全防护相关标准,对安全防护组织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警示距离不足,以及日常养护不及时,造成设施损毁缺失的,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发书面整改通知,明确整改事项和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交通事故甚至严重后果的,坚决依法追究施工方相关法律责任。(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周平虎/供稿  王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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