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售婴幼儿用假药超两千元将被追究刑责

2016-12-29 09:28:32|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董健雄

  原标题:我省将严惩食药犯罪 售婴幼儿用假药超两千元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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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食药监管局、省食安办联合印发《关于〈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细则》)。

  据了解,《细则》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有关“少量”“严重”等模糊的规定进行了量化。对“两高司法解释”中有关食品“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疫不合格”和食品中含有的致病性微生物等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司法实践中不好把握的规定,进行了量化;对非法经营国家禁止入境的走私冻肉的认定进行了明确。

  《细则》规定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监管不力、有案不诉、监督不力,压案不审、审而不判、重罪轻判、有罪判无罪,失职渎职、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记者 罗霞 通讯员 贺澜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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