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0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2017-04-07 08:29:34|来源:海口网|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海南省食药监局6日公布了2017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第十四期)。信息显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6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其中,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及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两款鱼类产品磺胺嘧啶值均超标。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海口国兴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冰鲜福寿鱼,磺胺嘧啶检出值为124.3μg/kg。标准规定为磺胺类(总量)≤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海口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活罗非鱼,磺胺嘧啶检出值为279.8μg/kg。标准规定为磺胺类(总量)≤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骨鱼,隐性孔雀石绿检出值为6.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海南省农产品运销有限公司汇佳广场分店销售的金鲳鱼(淡水),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检出值为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五)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罗平花鱼摊销售的罗非鱼,氯霉素检出值为0.8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白沙七坊万家惠超市销售的黑斑鱼,磺胺二甲嘧啶检出值为275.8μg/kg、磺胺甲恶唑检出值为133.4μg/kg。标准规定均为磺胺类(总量)≤100μg/kg。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七)屯昌屯城水口市场黄海兰摊位销售的百花鱼,隐性孔雀石绿检出值为2.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八)三亚第二市场吉丰菊鱼摊销售的海干草(鱼),隐性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九)琼海嘉积北门农贸市场杨俊摊位销售的白立鱼,氯霉素检出值为0.2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儋州那大军屯市场林珠娟海鲜摊销售的金鲳鱼,呋喃西林代谢物SEM检出值为1.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药监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局官网予以公示。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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