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放宽准入条件 加大资金扶持鼓励社会办医

2017-04-12 08:40:23|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记者了解到,海口日前出台了最新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相比之前的政策,最新的《意见》具有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加大对社会办医政府资金扶持、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帮扶3大亮点。

  据了解,2013年海口就曾颁布过鼓励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但海口目前仍存在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门坎过高,机构规模不大,服务能力低,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加上原来的政策和国家及省里近两年出台的一些规定不一致,所以需要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海口社会办医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张,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2.0张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门诊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的30%以上,住院服务量达到全市医疗机构的20%以上。在海口建成和发展一批有一定规模、一定社会影响、一定品牌特色的社会办医疗机构。

  “之前,海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所需的申报材料较多,程序较为繁琐,中医诊所设置申请人条件过高。”海口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之前的政策,《意见》放宽了社会办医准入条件。

  《意见》规定,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规模、数量、地点等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外);将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年限要求由滿5年调整为3年;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等。

  《意见》也放宽了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条件,并规定在制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时,充分考虑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不再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等作为确定配置大型设备的必要前置条件。

  另外,海口市政府还将拿出“真金白银”加大对社会办医的资金扶持。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承担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以及政府下达的任务,《意见》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承担任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给予资金的扶持;并规定纳入急救网络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海口市级财政可按照购买一台救护车及车载医疗设备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特需的医疗机构,对投资额度在5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建设规模大、技术水平领先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建项目,《意见》规定政府可视情况予以建设期内基本建设项目银行贷款贴息,按基本建设项目实际使用贷款金额和当年人民银行规定贷款基准利率给予3年贷款利息50%的贴息扶持,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该企业不再享受海口市市级的其它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模式,对开展试点模式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或奖励。

  在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技术帮扶方面,《意见》规定将社会办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养纳入医疗卫生人才继续教育、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全科医生培养培育等培训计划。海口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提供一定名额安排社会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属各医院免费进修学习。(计思佳 叶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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