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虚假宣传 海口一海鲜坊被罚258万

2017-05-10 11:02:56|来源:海南日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观赏美景之余吃顿海鲜大餐,是不少游客来海南的最佳选择,但个别不良商家却打起了欺客宰客的歪主意。

  2016年3月17日,消费者张某向工商部门举报称,自己一行12人在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吃夜宵时被“欺宰”……

  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取证,今年4月18日,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构成商业贿赂及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没258万余元的处罚决定。

  暗访揭开商业贿赂“大戏”

  “根据举报内容来看,这家海鲜坊的宰客事件可能长期存在。”接到举报线索后,海口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分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消费者对该海鲜坊的投诉并不少:消费者张某在该海鲜坊消费5060元,张某质疑价格过高且店里开具的是假发票;另一消费者王某投诉在该海鲜坊消费2500元,收到的也是疑似假发票。

  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暗访取证时发现,经常有出租车拉客到该海鲜坊消费。工商人员随后对该店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场查获的账本清晰记录了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2015年3月10日至2016年4月19日这两个时间段,共有1348台车辆拉客人到该海鲜坊消费,店里累计支付车辆司机贿赂款237.2余万元。

  经查证,海口龙华板桥六味琼菜海鲜坊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出租车司机承诺每次拉客人到店里消费,按照客人消费金额20%—35%的提成返还出租车司机,以此为诱饵吸引出租车司机拉客人到店里消费。

  虚假宣传欲盖弥彰

  给出租车司机的返利钱从何而来?其实“羊毛出在羊身上”,海鲜坊通过以次充好的虚假宣传,抬高部分海鲜的价格。

  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发现,海鲜坊对销售的海鲜名称进行虚假宣传。例如,海南本地俗称“大海白”的普通贝类虚假标注为“黄金螺”,“塔螺”虚假标注为“塔鲍”……此外,该店还将冰冻海鲜调换客人所点的鲜活同类海鲜,达到牟取暴利目的。

  执法人员将在该海鲜坊现场调取及投诉人提供的消费发票送到税务机关鉴定,结果为均假发票。“该海鲜坊向消费者提供假发票,并且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和服务,目的就是给消费者维权设置障碍,逃避执法部门打击。”执法人员介绍。

  最终,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对该海鲜坊予以罚款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7.271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于海鲜坊的虚假宣传行为,工商部门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的规定,予以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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