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2017-06-08 11:49:56|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国际在线海南频道消息:6月6日,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共听取和审议3个报告、2个议案和初审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秀美,副主任张华、管家芹、陈文治、陈进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县长杨玲,县法院院长马轶人、县检察院检察长许俊,以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1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对保亭杏林、金垦小区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通过了县人大财经工委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议案。

  此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表决器表决的新方式,从技术层面上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加真实、快捷、自由地表达意愿,既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无后顾之忧地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提高会议质效和人大工作的透明度,有效推动保亭民主政治建设。(供稿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蔡光晟 编辑 张慧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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