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启动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

2017-06-16 10:25:25|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张曦晛

  海南省15日启动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将查清古树名木资源数量和单株情况,挖掘古树名木的价值,了解古树名木保护和管理状况等。

  此次古树名木普查主要目的是查清海南省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以及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本次普查海南全省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包括各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国有林农场和村庄生长的树木,三沙市和自然保护区除外。

  本次调查要求全面系统地查清全省古树名木资源数量种类、分布的总体情况与动态,对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平台,建立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系统(电脑版和手机版),健全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形成定期报告。

  本次普查是海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总体组织安排,海南大学热带农林学院和海南省林科所为技术服务单位,对全省普查建档工作给予培训、调查、鉴定、汇总、质量监督、建档、成果编制等技术指导;各市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省属国家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负责具体普查实施工作。市县绿委会、林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国有农场、城镇及所管辖森林公园、国有林场、湿地公园等的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其他绿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配合做好管辖职责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普查工作。

  本次普查工作时间期限为2017年4月~2018年10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7年4月~2018年3月):2017年4月,全省制定本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5月进行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2017年6月~2018年3月进行古树名木资源实地调查、认定工作。

  第二阶段(2018年4月~6月):完成古树名木资源基础数据汇总、信息建档工作。以市县为单位,完成古树名木资源调查数据的分析整理、查缺补漏、信息建档工作,建立市、县古树名木管理数据库。

  第三阶段(2018年7月~10月):完成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上报工作。2018年7~8月,全省各市县绿委办、省属国家森林公园(国有林场)通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系统(网络版)将资源普查结果上报省绿委办,完成古树名木鉴定结果的认定和发布。2018年9~10月,全省第二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由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全省古树名木资源信息档案,形成完整的文字、照片、影像、电子资源档案。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海南省古树名木名录》及成果图册,有条件的市县、省属国家森林公园(国有林场)也可以出图册和影像集。 (记者 王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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