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双11”网购监管:不得先涨价再打折

2017-11-08 14:22:37|来源:海南日报|编辑:王俊娇 |责编:杜娜

  记者11月7日晚从海南省工商局了解到,近日,海南省工商局加强对“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监测监管,对网络市场主体进行行政告诫和联合座谈、约谈,通过应用网监信息化手段,重点对刷单炒信、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测。

  省工商局从10月30日开始,提前采取行政告诫、联合座谈约谈等方式,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督促商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得发布虚假广告、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对平台成交量或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竞争,不得攻击贬低对手,不得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积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省工商局通过南海网提醒消费者,选择网购时要注意查看商家注册登记情况、信用记录、商品、售后服务保障等相关信息,选择货到付款或者正规的支付渠道,收货时要仔细验货,并索要付款凭证,避免上当受骗。平时要注意养成保留购买商品的页面、订单提交页面、付款成交记录、与商家等交易记录的习惯。

  同时,在网购时要注意不要贪图便宜,注意低价、高额奖品和格式条款陷阱,如果涉及格式条款,一定要仔细查阅,特别是关于消费权利的条款。一定要注意7天无理由退货的期限,及时进行退换货。在网络购物发现问题时,首先应当立即向网购平台的客服申诉,并递交证据。其次可向平台或网站所在地的工商局投诉,并递交证据。

  海南消费者可拔打省政府12345综合服务热线或12315,工商部门会协助消费者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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