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一加工点在1800斤粉皮中使用防腐剂

2017-03-09 10:51:46|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陈爱暖 |责编:张曦晛

  昌江一粉皮加工点使用防腐剂被罚2万

  食药监部门要求加工点外销粉皮必须打包装

  粉汤、炒粉是海南省居民比较青睐的食物,对于食材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成为食药监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昌江食药监局要求全县10家生产加工点必须给粉皮打好包装,才能对外销售,以此规范管理,确保大家吃上安全放心的粉皮。

  “昌江有10家粉皮加工点,每天生产的粉皮规模达万斤左右。”3.15临近,昌江食药监局对于粉皮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除了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的突击检查,该局也明确要求,全县粉皮加工点销售的粉皮必须打好包装,包装上要标识清楚品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原料等信息。

  8日,昌江食药监局对粉皮市场开展日常巡查。“我们对粉皮市场检查采取‘两不一直’的方式,即不通知、不打招呼,直接去到现场检查。”昌江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这种突击方式,该局及时查处了个别作坊存在的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行为。

  据介绍,在早前的一次突击检查中,位于十月田镇的一个加工作坊,就被执法人员查出在生产粉皮的过程中添加苯甲酸钠(俗称“防腐剂”)。1.1斤未使用完的苯甲酸钠被现场暂扣。“粉皮是不允许添加苯甲酸钠的,我们依法对其罚款2万元,并责令其整改。”执法人员说。

  该作坊负责人黄某曾向执法人员称,自己刚入行不久,听别人说添加苯甲酸钠生产粉皮,能够起到防变质功效,自己原先并不清楚,苯甲酸钠是不允许添加到粉皮中去的。

  “据黄某口述,他添加苯甲酸钠生产的粉皮有1800斤。”执法人员说。

  那么,苯甲酸钠添加入食物中有哪些危害?

  业内人士指出,苯甲酸钠具有一定的毒性,使用时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量进行添加。而像粉皮等食品,是明确禁止添加苯甲酸钠的。既然国家明令禁止,就说明添加后对人体肯定是有害的,提醒大家切勿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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